因梓潼县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决定对文昌镇棚户区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人员进行征收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就有关事宜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梓潼县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范围:具体以项目实施方案中纳入的改造范围或项目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安置部门:梓潼县国土资源局、梓潼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电话0816-8212478,0816-8261325。
四、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单位:梓潼县文昌镇人民政府,梓潼县汇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816-5380800,0816-8223838。
五、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被拆迁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买卖过户、新建、改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六、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告由梓潼县文昌镇人民政府、梓潼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解释。
梓潼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