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化旅游

|
|
|
|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赵志强检查我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

  618下午,赵志强带领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人员先后深入石牛粮站救灾物资仓库、石牛镇石榴村、马鸣乡阳坪村、豢龙乡红江村、豢龙乡政府、许州镇政府查看了救灾物资仓储保管、村(社)救灾款物发放公示、乡(镇)救灾款物管理台帐建立等情况,并与乡镇、村社干部群众亲切交谈,全面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了我县救灾款物监管工作汇报。
  赵志强对我县救灾款物管理监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有力、措施到位,县级部门履职尽责,乡(镇)、村社责任落实;管理监督制度健全,管理程序规范,做到了公开透明;信访渠道畅通,信访查处及时,起到了对干部的警示作用;县、乡(镇)、村社各级干部工作作风深入,监管及时全面,群众对救灾款物发放满意度高。特别是豢龙乡红江村不但公示了救灾款物的分配领取情况,还公示了上级相关政策,包括受助人员条件、确定方法、救助标准等,有利于群众了解政策、减少误会、化解矛盾,真正达到了以公示公开促进公平公正、以强化监管推进救灾款物全部用于受灾群众的作用。
  赵志强对我县下阶段救灾款物管理及监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突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提出的救灾款物管理的若干纪律规定,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二是要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各乡(镇)、村社均要通过广播、板报、宣传单、会议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必须将上级相关救助政策、本地受助对象确定方式、受助标准等情况在公示栏予以公示,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公开、公平。三是要把工作做实,受助对象的确定必须体现民主,在核准灾情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干部、监督小组、社员代表等共同确定,并严格按照申请、审查、公示的程序,从下而上,确保受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确定准确。四是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整合力量,深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救灾款物监管落到实处。五是要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救灾款物发放纪律,营造抗震救灾良好氛围。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任斌陪同检查并汇报工作,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作汇报会。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